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定种类设备使用单位查什么、怎么查?检查重点在这里!

发布时间 : 2024-07-10  作者: 电动绞车

  ,福建省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龙岩市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分三阶段部署了全市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其中2022年5月31日前需要特定种类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完成全面自查。

  1.特种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特定种类设备档案“一机一档”,是否定期对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是否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过程予以记录。

  2.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落实在特种设施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特定种类设备检验机构申报定期检验,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是否开展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查。

  3.特定种类设备现场管理情况。包括是否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定种类设备,是否私自启用停用特定种类设备,现场作业人员有没有有效证件,是否及时填写运行记录,设备正常运行指标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1.锅炉。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完成;是不是真的存在流量计(壳体)、减温减压装置、工厂化预制管段等元件组合装置没有制造监检报告(证书),钢管、阀门、补偿器、弯头、三通、异径接头等管道元件没有型式试验或制造监检报告(证书),且未按要求完成补充检验测试等问题;是否制定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并且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持证作业(特别是夜班作业)人员是不是满足要求。

  2.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中压管道至小区调压箱管线是否检验并注册登记,是否检验,问题压力管道整治是否完成,是不是真的存在新建、改建、扩建燃气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施工前未告知或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

  3.压力容器。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对超期未检、非自有产权等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进行充装;是否建立气瓶充装信息追溯平台,并做到可通过手机扫描气瓶瓶体上的电子识读标志,在线查询气瓶充装、检验等信息;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是否做到报废气瓶去功能化,在气瓶充装信息追溯平台上更新去功能化的气瓶数据信息和状态,以及气瓶使用登记证附表。

  4.电梯。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是否开展自查自纠,是否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和值班人员在岗,对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不正常的情况的电梯及时组织修理;电梯维保单位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鼓式制动器排查是否完成,电磁铁是否完成拆卸保养,铁质松闸顶杆是否更换;非金属材质反绳轮是否排查,故障隐患是否整改。

  5.起重机械。是否加装“双限位”装置,是否使用非法制造、存在隐患未整改和超参数范围的起重机械,是不是真的存在“大吨小标”逃避监管行为。

  6.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考虑各种工况,持证作业人员数量是不是满足工作需要,疫情期间停用、复工复产后恢复使用的设备是否预先开展维护保养,客运索道的乘客运载工具安全防护功能、大型游乐设施的束缚装置联锁功能及束缚装置防止乘客自行打开功能是否良好、安全可靠。

  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否在每日运行前进行全方位检查,是否按规定线路行驶,是否租用未经检验、注册的叉车,司机是否持证。(来源:龙岩市场监管)